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活性炭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活性炭采购
2.标段(包)编号:20260113000012002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本工程总规模1200t/d,2条6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配置2台60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2台额定12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6.采购内容:2026年活性炭采购
7.主要技术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13.1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13.2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指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3.3 近三年内(指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13.4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 1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 13.6 响应人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国家授权许可权威认证机构或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活性炭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时间为 2025年1月1日(含)以后 的检测报告(需符合本采购技术指标要求)。 13.7 响应人须提供须提供近三年内(指 2023 年2024 年 2025 年)自身至少 5 个活性炭销售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且市场信誉较好。 13.8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销售商参加报价。响应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同时,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报价。 13.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3.10 (1)与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交易的供应商且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考校评价不合格或“灰名单”; (2)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 被列入上述13.10(1)(2)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2-02 00:00:00~2026-02-10 23:59:59
12.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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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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