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铁塔肇庆2026-2027年四会龙甫三线整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广东铁塔肇庆2026-2027年四会龙甫三线整治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X-202600010-03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广东铁塔肇庆2026-2027年四会龙甫三线整治服务,包括对四会市龙甫镇内主街道周边线缆进行优化及日常维护服务;主要工作内容是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线缆落地优化、通信业务割接服务、乡镇综合治理平台运行服务及日常维护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457.6万元(含税),其中施工部分预算91.52万元(含税),维护部分预算366.08万元(含税)。本项目订单结算上限总金额不超过签约合同金额。
1.3承包方式:乙方对工程项目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并独立承担安全责任(乙方提供材料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招标人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设备为甲供)。
1.4工期要求:乙方在接到招标人的进场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进入整治服务现场,整治工期30个日历天,后续进入运行维护服务期。
1.5维护服务期:自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第二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1.6实施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1.7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8技术服务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1.10标段设置: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1.1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总价4576000.00元,投标人的含税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项要求:
(1)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
(1)上述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原件备查);
(2)若投标人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2.3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证明材料要求:
(1)配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担任,且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
(2)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08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可无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参保证明。
(3)须提供三类安管人员证企相符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须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光缆敷设或弱电整治或三线整治类的施工或服务项目,且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或结算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最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广东省/肇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8)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2.6控股管理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8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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