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1]ZMT[GK]2025001
项目名称:医保智能稽核管理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0,000.00元
采购包1(医保智能稽核管理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6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9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6,6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医保智能稽核管理系统 | 1(套) | 否 | 要求该医保智能稽核管理系统具备①事前提醒(开医嘱或收费前);②事中弹窗(执行中);③事后提醒及反馈整改(结算前及后续整改汇总);④医保线上稽核疑点数据反馈自动分发执行医生,并具备收集及上传医保功能;⑤管理端可查看相应数据,并有指导作用;⑥自查自纠功能,支持选择日期及下载相关疑点数据。系统应简洁实用,尽量避免加重临床负担。 | 66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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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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