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钢板
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物资)钢板采购已具备公开询价条件,根据中交物资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所需材料进行公开询价 。
采购组织方为: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
二、竞价资格条件
1.本次询价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内容与本次采购产品相符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履约信用及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4.其他要求:报价人须在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询价人不组织现场勘察,路线供方自行负责,为准确完成本次投标报价,请各位潜在报价人自行组织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费用不计入报价。
三、物资数量、交货周期及交货地点(以项目定位为准)
| 物资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 1 |
钢板 |
Q235B 30mm |
吨 |
159.336 |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箭板镇施工现场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满足验收标准 |
暂定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 |
| 2 |
钢板 |
Q235AF 厚16mm |
吨 |
283.416 |
||||
| 3 |
钢板 |
Q235 5mm |
吨 |
26.888 |
||||
| 合计 |
469.64 |
(一)以上物资数量为暂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供应结算数量为准。
(二)交货周期:2026年1月至该项目结束。
(三)交付地点: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箭板镇施工现场。
四、竞价资格条件
1.本次询价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内容与本次采购产品相符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履约信用及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4.其他要求:报价人须在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询价人不组织现场勘察,路线供方自行负责,为准确完成本次投标报价,请各位潜在报价人自行组织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费用不计入报价。
(二)不得参加竞价的情况
未取得法律法规定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范围以外业务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经营许可证件的;被中国交建所属各单位纳入黑名单的;过往三年内被国家相关机构(工商、税务)处罚的;企业或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其他无法满足合约条款的。
五、询价时间及定价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2月5日9时00分至2026年2月10日9时00分。
(二)报价时间
2026年2月11日9时30分至2026年2月12日9时30分。
五、定价及支付
包括出厂价、服务费、财务费、运杂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
(1)出厂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以2026年1月13日(如遇节假日没有行情则向前顺延)《我的钢铁网》(网址:https://www.mysteel.com/)钢板Q235B 30mm参照成都中厚板Q235B30mm重钢网价;钢板以"我的钢铁网"成都市的热轧开平板攀钢相近规格作为基价。
附图(2026年1月13日钢板Q235B 30mm参照成都中厚板Q235B30mm重钢网价;钢板以"我的钢铁网"成都市的热轧开平板攀钢相近规格作为参考价”)
(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等费用,投标人报出的运杂费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
注:若送货过程中产生装卸费用加价 元/吨。
(3)财务费包含资金成本,投标人报出的财务费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
(4)服务费包含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利润等相关费用,投标人报出的服务费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双方按买方向卖方发出该批次货物的订货当日“我的钢铁网”“重钢”品牌“四川成都地区”钢板Q235B30mm当日参考价为含税比较价(如遇节假日没有行情则向前顺延)。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结算单价=含税比较价+优惠幅度+运杂费+财务费+服务费。
六、结算周期
月结,每月6日至次月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六、支付周期与支付方式
当期结算办理完成后的15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百分之 97 ;甲方支付乙方当期结算货款的97%,暂扣当期结算款项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每批次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批完成后180天。在无质量争议且质量保证期满后10日内返还给卖方。合同履约期限内,投标人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不得再预留质量保证金。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甲方有权根据项目支付方式,合理安排支付相应支付方式。相关票据贴息费由需求方承担。
八、质量技术要求及计量方式
(一)卖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卖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钢板满足<<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9-2019。
(二)买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1项约定向卖方下达需求计划前,经双方协商一致,买方可对当批次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提出特殊要求。
(三)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包装和运输
(一)包装应采取通用方式。无通用方式的,包装应足以保护货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货物交付后,由买方卖方回收包装物并承担回收费用、享有回收所得。
(三)货物运输需必要的包装、苫盖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或防护措施,确保捆绑牢固,无抛洒、无遗漏、无污染,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交付地点。
(四)卖方进入买方施工现场区域,应服从买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买方现场人员指定区域规范停车、卸货。
(五)卖方运输工具在材料运输及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买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六)卖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承担贵任。
订货与交付
(一)订货1.买方应于每月30日前将下月的月度需求计划(包含规格、数量、到货时间需求等)提供给卖方。买方提供月度需求计划应尽量合理而准确。
2.买方在采购每批次货物前应向卖方发送供货订单,供货订单应按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卖方。
3.买方发出的供货订单应合理确定数量和交付期限,为卖方备货、运输留足必要时间,双方根据订单签订价格确认单,作为对账结算的价格依据。
4.卖方应按供货订单备货并做好交付准备,买方可以变更供货订单,但须据实承担调货成本,交付时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相应延长。
(二)交付
1.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供货订单后,按供货订单要求的时限交付货物,发货后应及时通知买方,以便做好接货和验收准备。
2.交付应满足买方需求,便于双方履行合同、节约履约成本。
3.交付地点为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箭板镇施工现场。买方负责交付现场的道路通行、提供货物装卸和堆存场地,卖方应服从买方现场人员的指挥。
4.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买方没有要求的,应按照交易习惯向买方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合格证、材质单、检测报告、标牌、送货单,卖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单证和资料相符。
第五条验收和计量
(一)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买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卖方应予以配合。买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买方不予办理计量。买方验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保证义务,如买方在使用过程中或已经完成使用的,或行政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卖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买方按以下方法计量:
钢板计量方式:检斤(过磅)按件清点其他方式无锈迹及其他外观质量高,若卖方送货单数量和买方过磅单数量差额超过士3%o的,以买方过磅单数量为准,若有异议,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过磅数量为准(或协商解决),过磅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三)经验收合格的货物,以双方代表在[收料单]上共同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收料单]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买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支付的依据。
(四)买方在货物交付前有权要求卖方配合进行一定频率的实地考察、抽检、试验,抽检、试验按"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批次"的方式进行,检测及样品费用(首次外检)由卖_方承担。
(五)买方对到场材料抽检或交付完成后发现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应在3日内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包含但不限于吊装费、人工费等),若买方要求卖方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六)买方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停用、封存、妥善保管货物,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卖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后1_日内到达交付地点处理。
(七)双方对货物的质量或质量问题导致的货物价值损失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均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或评估机构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检材应由双方共同取样,鉴定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卖方应承担鉴定费,还应自行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清理出场;鉴定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应承担该等费用。
(八)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卖方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九、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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