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0-JSHX-G2026-0001 项目名称:盐城市殡仪馆鲜花礼仪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按优惠率报价,最低优惠率为50%(成交供应商对鲜花礼仪服务总收入的分成比例为(1-中标优惠率),以鲜花礼仪服务采购项目实际到账收入为基数 )。 采购需求: 每日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投标时提供的名单安排,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改,否则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根据采购人要求在告别厅和守灵厅为采购人提供鲜花礼仪服务。具体包含在告别厅及守灵厅提供告别围花采购与布置、司仪主持、门头免费布置、遗体核对与清运、服务区域卫生保洁、LED屏幕及音响设备操作、哀乐播放、丧属引导及便民服务(提供一次性纸杯、倒水等)等。每日至少准备3套围花备用,每套围花必须使用不低于600支鲜花,且鲜花(以菊花为基础占比不低于90%,百合、玫瑰、康乃馨点缀),花材新鲜,花朵之间的间隔小于lcm,围花插摆式样符合采购人要求;每日采购人经营场所的卫生保洁、确保采购人和丧户财产及人身安全等,采购人有调整以上服务内容的权利。其他需要的服务项目双方再约定。(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或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鲜花礼仪服务总收入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210万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2025年度报表未出的,可使用2024年度报表,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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