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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桂林市分公司2026年智能水上交通监控系统平台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桂林市分公司2026年智能水上交通监控系统平台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桂林市分公司2026年智能水上交通监控系统平台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桂林市分公司2026年智能水上交通监控系统平台采购项目/07-15-04D-2026-D-F-D0345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就中国铁塔桂林市分公司2026年智能水上交通监控系统平台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含税预算总金额为211000元,不含税预算总金额为188023.04元,其中标段1含税预算总金额为78200元,不含税预算总金额为70500.92元,标段2含税预算总金额为132800.00元,不含税预算总金额为117522.12元。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比选文件。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本项目各标段分别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本项目供应商可参与多个标段响应,最多可被推荐为1个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出现同一供应商同时为多个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则按标段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优先级选取优先顺序高的标段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余标段该供应商将不再参与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名,其余供应商按照综合得分排名依次替补。标段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优先级:标段1>标段2。

1.8最高限价:本项目对不含税单价设置最高限价,如供应商任一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相应标段最高限价的,该标段响应将被否决,不含税单价限价如下:

序号

货物及服务名称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标段1

1

AI哨兵系统终端

3097.35

2

AI哨兵系统

3

平台服务

20943.4

标段2

1

枪型摄像机

506.19

2

半球形摄像机

628.32

3

4G路由器

584.07

4

2000G流量

2522.12

5

4路硬盘录像机

424.78

6

4T硬盘

920.35

7

太阳能200w

1675.22

8

12V转48V升压器

84.07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客渡船AI平台、AI平台终端、摄像头等设备及平台运维服务进行采购,其中标段1包括AI哨兵系统终端16台、AI哨兵系统16套、平台服务及配套服务等,标段2包括枪型摄像机16台、半球形摄像机16台、4G路由器16台、2000G流量16张、4路硬盘录像机16台、4T硬盘16台、太阳能16块、12V转48V升压器16台及配套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交付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如服务环境不具备安装条件(例如雨季或洪涝灾害等可能导致室外危险施工的不可抗拒因素),可经双方协商将交付期顺延。如安装点位不具备安装条件(例如雨季或洪涝灾害等可能导致室外危险施工的不可抗拒因素),可经双方协商将交付期顺延。(以供应商实际承诺的交付期为准)

2.3运维服务期(标段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及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书要求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内容执行完毕止。

2.7交付地点:桂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1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3供应商针对本标段所提供的产品应为全新原装正品,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3.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11)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注:需提供有效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响应将被否决。

3.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7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8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9其他否决响应的情形: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具有响应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响应单位制作响应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供应商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响应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标段2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3供应商针对本标段所提供的产品应为全新原装正品,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3.4供应商须承诺涉及特种作业(如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等)的人员必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作业类别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11)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注:需提供有效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响应将被否决。

3.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8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9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0其他否决响应的情形: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具有响应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响应单位制作响应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供应商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响应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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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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