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城市管理局浚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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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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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浚财招标采购-2026-10 | |||||||||||
| 2、项目名称:浚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4,0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222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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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需求:需采购新能源车辆:大型洗扫车6辆(18吨)、中型洗扫车6辆(8吨)、18吨新能源雾炮抑尘车4辆、小型电动冲洗车6辆(3吨)、除雪皮卡车1辆、18方钩臂车3辆、雪滚3个。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 5.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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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一)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承诺交车时(整车)必须是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对应车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合格产品(须提供工信部官方查询平台查询截图和网址链接);车辆底盘需提供合格证书。(提供承诺书) (二)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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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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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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