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北仑电厂6号机组进口电动执行机构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600839,招标人为国能浙江公司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由于6号机组大部分电动执行机构已经使用了15年以上,其中部分重要阀门配套的进口执行机构存在老化现象。主要体现在电动执行机构故障报警无法消除、阀位漂移,变频电源板损坏,控制板报错,阀位设定线缆绝缘层脱落短路,非金属外壳老化龟裂,远方无法控制,就地无法操作等故障,因此需要本次更换。考虑到这部分执行机构在运行中的重要性,计划采购进口品牌的国际大厂产品进行更换,减少运行故障率,保证机组稳定运行。此次更新后能保证很长时间内重要阀门的电动执行机构能稳定运行,增加设备服役年限。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国能浙江北仑电厂6号机组所需进口品牌电动执行机构,供货数量和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供货的备件及整机需全新的产品,整个过程包含调试、验收、试验及性能测试、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及其设计,直至完成竣工验收,最终交付投产,以及质保期服务等。投标人只能整体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工期计划从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5月30日,具体安装时间根据机组停机时间确定。
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进港西路 66 号北仑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供货量50台及以上)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2-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2-1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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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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