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B1E205321764754581528
项目名称: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调技术中心(法务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93332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9333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调技术中心(法务中心)改造项目
1、项目建设地点: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东路89号)。
2、项目内容:本工程将支队原食堂(支队裙楼1楼)近200平方米空间改造为火调技术中心(法务中心),场地包含接待区、询问区、办公区、痕迹物证储存区、案情分析室等。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竣工验收完毕。
4、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保修。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1项
259,333.23元
259,333.23元
是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竣工验收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给予价格折扣。
3、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相关承诺)。项目负责人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3)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配备,在参与磋商采购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其官方查询网址、查询结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6日 至 2026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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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