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度省分公司机关公务用车维保服务询比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26年度省分公司机关公务用车维保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省分公司机关公务用车维保服务二、项目编号:91310114703275983G202602002
三、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省分公司共计 16 台公务车辆维保服务,其中邮政车辆11 台,寄递车辆5 台。
(二)采购预算:21 万元/年(含税)。
(三)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四)最高限价: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中维修配件和维修工时的收费基准价分别采用折扣方式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100%,超过限价将被废标。
(五)服务期:本次集中采购结果有效期3年,合同采用2+1形式签订,初次签订有效期2年,合同到期经采购人评估合格,合同有效期自动延续1年。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七)特设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含小型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证。供应商需提供备案资料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1 个2023 年1 月1 日至本次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之间的车辆维保的类似服务业绩。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并附至少1 张对应发票供查验。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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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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