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高新区道路绿化二期——零星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度高新区道路绿化二期——零星绿化工程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高新管审[202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招标人为 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高新区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年度高新区道路绿化二期——零星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2026年度高新区道路绿化二期----零星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区,具体实施地点以业主派工单为准。
2.3 建设内容:2026年度高新区道路零星绿化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高新区范围内零星地块绿化、街旁节点绿化、新建小区围墙外绿化、市政工程道口移苗、管线维修改造移苗、河道整治项目两侧绿化、游园绿道标识喷涂、标识标牌的安装、公园绿地管理房的维修、场地清杂平整及招标人临时交办的紧急任务等,投资约700万元。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70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高新区范围内零星地块绿化、街旁节点绿化、新建小区围墙外绿化、市政工程道口移苗、管线维修改造移苗、河道整治项目两侧绿化、游园绿道标识喷涂、标识标牌的安装、公园绿地管理房的维修、场地清杂平整及招标人临时交办的紧急任务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约306日历天(工期即派单期,为合同签订日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若选否,后续小项可删除)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5 年以上工作经历 ;
注:(1)园林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
(2)乡镇级职称除外,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需提供毕业证或职称评定申请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养护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2024 年 02 月 10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年 02 月 10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2021 年 02 月 10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均值入围法。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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