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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滨河大道临河段质量提升工程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灵武市滨河大道临河段质量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滨河大道临河段质量提升工程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滨河大道临河段质量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6)1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以《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灵武市滨河大道临河段质量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银交函发〔2026〕22号,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交通厅以奖代补资金及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灵武市滨河大道临河段质量提升工程

  2.2工程地点:灵武市临河镇

2.3工程概况:本项目全长5.991公里,对滨河大道临河段K0+000-K5+991段旧路面龟裂、坑槽病害进行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铣刨重铺,将旧路面裂缝进行密封胶封闭处理后加铺1cm 微表处 +1cm 同步碎石封层,路面罩面后采用双组份标线恢复。维修黄河金岸观景平台大理石护栏2869米,加铺20cm×20cm×6cm 观景台方形砖24562平方米。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6年03月15日至2026年06月02日,计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内容如下:

灵武市滨河大道临河段质量提升工程一标段;

灵武市滨河大道临河段质量提升工程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或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资质(旧资质)(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财务最低要求:投标人在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每一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③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至少完成过 1 个技术等级与招标项目技术等级相同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或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业绩。④人员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至少担任过 1 个技术等级与招标项目技术等级相同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等同于 1 个项目经理职务);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 1 个技术等级与招标项目技术等级相同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2 个项目副总工职务等同于 1 个项目总工职务)。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 D 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 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对投标人 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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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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