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至2026年度信息化服务补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至2026年度信息化服务补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15-04A-2026-D-F-D0376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就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至2026年度信息化服务补充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招标。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4758万元(含税)。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包含电梯信息集成服务、地下室信息点集成服务、智能监控点集成服务、智能烟感集成服务、泊车系统集成服务和其他类信息化集成服务等。
1.2.2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758万元(含税),广西14个地市具体规模如下:
| 地市 |
信息化小区需求数(个) |
单个预算(含税,万元) |
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
| 南宁 |
45 |
13 |
585 |
| 桂林 |
40 |
13 |
520 |
| 百色 |
28 |
13 |
364 |
| 柳州 |
32 |
13 |
416 |
| 河池 |
25 |
13 |
325 |
| 玉林 |
36 |
13 |
468 |
| 贵港 |
20 |
13 |
260 |
| 钦州 |
20 |
13 |
260 |
| 梧州 |
20 |
13 |
260 |
| 崇左 |
20 |
13 |
260 |
| 来宾 |
20 |
13 |
260 |
| 北海 |
20 |
13 |
260 |
| 贺州 |
20 |
13 |
260 |
| 防城港 |
20 |
13 |
260 |
| 全区 |
366 |
13 |
4758 |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预估中标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订单为准。
1.3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1.4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5项目性质:服务类。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7服务地点:广西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或中标人的结算金额达到其框架合同上限金额止(以先到者为准)。
1.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或中标人的结算金额达到其框架合同上限金额止(以先到者为准)。
1.10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折扣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国内具有信息化类或视频监控类项目合同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页、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同时还须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2)业绩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3)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否则该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
(4)不同法人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已取得的业绩。
(5)对于业绩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评委有权不予认可该材料。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1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1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2.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具有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投标人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投标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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