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湖发电公司2号水轮发电机组技术改造项目技术监督服务标,发包人为广东粤电长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长湖发电公司2号水轮发电机组技术改造项目技术监督服务标
2.1.2招标编号:CHH-PJ-25007/005
2.1.3投标最高限价:50万元
2.1.4 项目地点:广东省英德市。
2.2招标范围: 详细描述见技术规范书。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承包期限:自设计联络会首次召开之日起,至完成机组并网发电及竣工移交之日止。技术监督工期需配合项目总进度,确保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机组并网发电及竣工移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情形之一;
3)同一负责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1)在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2)须具备有效的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水电站单机容量≥50MW或总装机容量≥100MW技术监督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署页等合同关键页,合同内容应能体现水电站单机容量或总装机容量,如无法体现,需另行提供佐证材料)及竣工或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内载明时间为准。若其所示业绩有虚假,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3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水利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10年或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验(管理经验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2)技术负责人(1人):水利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10年或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验(管理经验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4.报名时间及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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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