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供电段2026年段管运营维修物资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6-JN-WZ-JTZB2026YY-048)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供电段2026年段管运营维修物资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济南供电段2026年段管运营维修物资 采购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026年段管运营维修物资采购,共分14个包件(包件一:变电专用配件,包件二:电缆附件,包件三:电力材料,包件四:电力电缆,包件五:电力配电,包件六:给水材料,包件七:工器具及配件,包件八:接触网设备元器件,包件九:五金、杂品,包件十:仪器仪表,包件十一:油漆化工,包件十二:作业车,包件十三:检测材料,包件十四:对讲机)。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投标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3.1.3.本次采购包件14不接受代理商报价。包件1、2、3、4、5、6、7、8、9、10、11、12、13接受代理商报价,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包件11投标(生产)商需提供危化品生产资质证明。
3.1.4.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产品承诺履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要求。
3.1.5.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所投产品必须注明品牌,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1.6.单项报价为税前价格,保留两位小数。
3.1.7.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内供货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使用单位质量评价报告),投标人应熟知铁路供电系统供货方式,本次为年度框架采购,以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3.1.8.济南供电段上级主管部门采购政策发生变化时,济南供电段有权终止合同,执行上级主管部门采购政策。
3.1.9.供货商供货时必须与收货单位办理签认,办理结算时供货商提供签认单,济南供电段凭收货人签认单办理结算。
3.1.10.本次采购按段管范围济南、聊城、菏泽等19个车间实际需求供货。应急抢险时,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物资需求后10小时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3.1.11.报名供应商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如经查实,视为串标、围标、按规定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
3.1.12.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3.1.13.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14.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3.1.15.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16.投标者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3.1.17.投标人未被纳入国网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未被国铁集团纳入因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而暂停合作关系,在国铁集团年度物资供应商信用评级结果的通知信用等级不准为C级及以下。
3.1.18.报名供应商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如经查实,视为串标、围标、按规定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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