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各单位:
1. 招标事项
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已由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决定对该项目新基建智慧城市工程(一期)软件系统二标段进行招标,现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新基建智慧城市工程(一期)包括新型基础设施、云计算服务、数字化底座、智慧应用四部分。其中,新型基础设施包括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和智慧能源基础设施;云计算服务包括通用算力服务、智算算力服务、数据存储、安全服务、备份服务、专线服务等;数字化底座包括数字孪生平台、物联感知融合开发平台、设计之都视频数据处理平台、设计之都数据融合平台及全局身份管理平台;智慧应用包括智慧交通(智慧停车系统、智慧桥梁监测分析系统、低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智慧能源(光储充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基建智慧城市工程(一期)二标段,包括数字化底座中的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开发部分,平台成果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2.3 服务内容:
2.3.1建设内容、变更管理及项目管理
投标人须依据《海河柳林新基建智慧城市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文件》中数字孪生平台的相关要求,落实核心功能、性能指标、扩展性与兼容性等具体建设内容,并确保平台技术方案符合新基建智慧城市工程的整体架构。
变更管理方面,在项目建设变更中(自需求确认至最终验收合格),投标人须承诺免费响应招标人提出的需求变更功能调整。对于变更工作量累计未超过本项目软件开发总量20%的部分工作,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要求增加费用。关于变更工作量的确认,以招标人的最终评估意见为准。
项目管理方面,需纳入总集成方的统一管理体系,严格服从总集项目经理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项目总体进度计划,遵循统一的技术架构规范、数据标准和接口协议,并执行统一的质量管理和安全要求。需建立常态化汇报机制,积极参与总集方组织的联调、测试和集成工作,确保在总集方的统筹下,高效协同,共同保障项目数据贯通、业务协同及高质量交付的总体目标。
2.3.2知识产权与成果交付
(1)本项目所形成的全部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数据库结构、接口文档、设计原型、测试报告、用户手册、培训材料等)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独家所有。
(2)投标人应在项目最终验收前,向招标人完整移交平台全部源代码(含构建脚本、依赖清单)、部署包、第三方组件授权证明及使用说明。
(3)若使用开源软件或第三方商业组件,投标人须确保其许可证合规(不得使用GPL等传染性协议),并提供完整的组件清单、版本信息及合法授权文件。因第三方知识产权瑕疵导致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投标人原有通用技术框架或工具可保留其知识产权,但须免费授权招标人在本项目及后续“设计之都”相关项目中永久、不可撤销地使用。
(5)投标人须承诺基于本项目开发的软件成果,协助招标人申报并至少获得一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一项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及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与知识产权归属保障,相关申报费用及知识产权维护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3.3保修服务
在总集成单位的统一指导下,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保修服务。
保修期内(2027年5月1日至2030年4月30日),投标人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并按以下标准响应故障:
P1级(系统瘫痪):30分钟内响应, 2小时内恢复业务可用性或提供经招标人认可的应急替代方案(确保核心业务不中断);
P2级(主要功能不可用):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解决;
P3级(一般问题):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
投标人每季度须提交平台运行健康报告,包括性能指标、安全事件、优化建议等内容。
保修期内应包含必要的功能优化、安全补丁更新及小版本迭代(每年不少于2次或累计投入高级开发工程师天数不少于60人天,两者以工作量高者为准),不额外收取费用。(不超过交付功能的10%,以甲方确认为准)
若投标人在保修期内未能达到上述服务要求,每发生一次此类情况,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1%进行费用扣减;若累计发生 5 次未能达到服务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投标人需承担因解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3.4培训与知识转移
投标人须在系统上线前,在总集成单位的统一指导下,为招标人及指定运营单位提供为期40人天的定制化培训,培训讲师须由项目核心技术骨干(高级架构师或项目经理等)进行,内容包括:
平台架构与运维管理;
数据接入与治理流程;
API开发与调用规范;
故障排查与应急处理。
培训形式应包括集中授课、实操演练与考核认证,培训材料(PPT、视频、操作手册)须作为交付物一并移交。培训完成后需经招标人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认,未达标者需免费重新组织培训。
项目验收前,投标人须完成全部技术文档与运维知识的转移,并确保招标人技术团队具备独立运维能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至少1个200万及以上的数字孪生平台相关项目。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期限(合同服务起始日期为2021年1月1日或以后)、服务内容。需具备数字孪生平台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至少1项。
3.3自有设备要求:自有设备的规格、性能、数量应满足需要。
3.4联合体投标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 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资质审核采取线上审核的模式;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③.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近一年内的失信记录;④.报价人不得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⑤.报价人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投标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形式: £资格预审 、R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获取
5.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2月12日 10 时至2026年2月17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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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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