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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中心城区智能化公交站台二期建设项目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EPC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安顺市中心城区智能化公交站台二期建设项目已由安顺市西秀区发展和改革局2510-520402-04-01-25188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顺国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安顺市中心城区智能化公交站台二期建设项目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EPC

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安顺市中心城区38座公交站台

项目规模:公交车站台智能化改造涉及构筑物及配套附属工程的施工,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智能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公交站台网络系统改造、公交站台电力系统、散热系统、状态报警系统、TTS语音系统、供电装置、照明系统、LED预报站子系统、影音播放发布系统、运行集中控制系统;公交站台运营管理调度中心平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1300.0000  

合同估算价(万元):1158.2500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80日历天) 

招标内容:(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服务(施工图设计及各阶段技术交底、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施工预算、施工期间的配合直至工程分部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2)施工:完公交车站台智能化改造涉及构筑物及配套附属工程的施工,外接电源接入、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智能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公交站台网络系统改造、公交站台电力系统、散热系统、状态报警系统、TTS语音系统、供电装置、照明系统、LED预报站子系统、影音播放发布系统、运行集中控制系统:公交站台运营管理调度中心平台、可能涉及的个别新建设站台、站台结构加固、因站台年久锈蚀、污垢的清理维护、站台整体位置移动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作内容。(3)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 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1) EPC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3.2.1联合体须具备3.1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符合招标公告3.1条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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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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