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思南县双塘覃家坝和桃园资产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思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512-520624-04-05-78736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思南乌江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思南县双塘覃家坝村和桃园社区。 |
| 2.2、建设规模:购买双塘街道办事处覃家坝村和桃园社区资产,将资产改造为农贸市场商铺区、冷链存储区、生鲜交易区、加工服务区、配套功能区,改造供排水设施,安装充电桩35个及配套设施。。 |
| 2.3、合同估算价:约为1793.96万元。 |
| 2.4、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
|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
| 2.6、招标范围: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 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 材料的采购及安装等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 员最多不超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且联合体成 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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