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602-003664
二、采购单名称:华电平江公司2026-2027年生产用化学药品(酸碱及常用化学品)采购
三、采购单位: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货物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6-03-02 09:00
八、交货时间: 2026-04-01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
| 1 |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 盐酸试剂 | 13% | 500ml/瓶,优级纯GR,浓度65.0-68.0% | 瓶 | 10 | 合同执行期2026-04-01-2027-03-31、框架采购、固定合同单价 |
| 2 |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 EDTA | 13% | 500ml/瓶,优级纯GR,浓度:36.0-38.0% | 瓶 | 25 | 合同执行期2026-04-01-2027-03-31、框架采购、固定合同单价 |
| 3 |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 预制TOC试剂 | 13% | 适配哈希DR900使用 | 套 | 10 | 合同执行期2026-04-01-2027-03-31、框架采购、固定合同单价 |
| 4 |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 硝酸试剂 | 13% | 500ml\0.02mol/L | 瓶 | 20 | 合同执行期2026-04-01-2027-03-31、框架采购、固定合同单价 |
| 5 |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 过氧化氢 | 13% | 分析纯,500ml/瓶,浓度30% | 瓶 | 10 | 合同执行期2026-04-01-2027-03-31、框架采购、固定合同单价 |
| 6 |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 氯化钾 | 13% | 优级纯,500g/瓶,KCL含量≥99.8% | 瓶 | 10 | 合同执行期2026-04-01-2027-03-31、框架采购、固定合同单价 |
| 7 |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 石油醚 | 13% | 分析纯,500ml/瓶,沸程90℃-120℃ | 瓶 | 100 | 合同执行期2026-04-01-2027-03-31、框架采购、固定合同单价 |
| 8 |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 反渗透阻垢剂 | 13% | 满足我厂技术要求、10吨标准液报价,按浓缩液2吨供货 | 吨 | 10 | 合同执行期2026-04-01-2027-03-31、框架采购、固定合同单价 |
| 9 |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 亚硫酸氢钠 | 13% | 《工业亚硫酸氢钠》(HG/T 3814-2006)中规范要求 | 吨 | 10 | 合同执行期2026-04-01-2027-03-31、框架采购、固定合同单价 |
| 10 |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 氨水 | 13% | 《化学试剂 氨水》(GB/T 631-2007)中分析纯级 | 吨 | 40 | 合同执行期2026-04-01-2027-03-31、框架采购、固定合同单价 |
| 11 |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 液碱 | 13% | 《高纯氢氧化钠》(GB/T 11199-2024)中,HL-II型 | 吨 | 700 | 合同执行期2026-04-01-2027-03-31、框架采购、固定合同单价 |
| 12 |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 硫酸 | 13% | 《工业硫酸》(GB/T 534-2014)中,优等品 | 吨 | 100 | 合同执行期2026-04-01-2027-03-31、框架采购、固定合同单价 |
| 13 |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 盐酸 | 13% | 《工业用合成盐酸》(GB 320-2006)中,优等品 | 吨 | 30 | 合同执行期2026-04-01-2027-03-31、框架采购、固定合同单价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投标;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供应商如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硫酸等种类)、《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硫酸等种类)。供应商如是经销商需提供与之合作的生产厂家的证书外,还需提供自身《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硫酸等种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8. 供应商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盐酸、硫酸等种类)或与之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盐酸、硫酸等种类)及合作意向书。
9. 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的化学药品供货合同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及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10.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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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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