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有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鞍山市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鞍山市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91440101799418546B202602008。
三、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采购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工程预算95.482726万元,工期60天,改造面积1000㎡。施工内容包括:天棚、地面、墙面、电气、监控改造等工程。
2、使用范围:鞍山市分公司。
3、工期:60 天。
4、项目采购预算:95.482726 万元。
5、中标供应商数量:1 家。
6、标包划分:共1 包。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95.482726 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
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5.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投标单位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9.投标单位知悉并认可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相关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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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