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012026000029
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等七县(市、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结余资金需求)物资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37,474.14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平台的搭建,平台搭建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进入运维服务期,运维服务期为三年。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货。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与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须按格式内容要求提供);非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须按格式内容要求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须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若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与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须按格式内容要求提供);非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须按格式内容要求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须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若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与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须按格式内容要求提供);非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须按格式内容要求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须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4:
(1)若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与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须按格式内容要求提供);非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须按格式内容要求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须进行电子签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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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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