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配套道路工程静安路等绿化工程苗木采购一标段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配套道路工程静安路等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通州湾示范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州湾行审批〔2025〕1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通州湾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南通通州湾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苗木采购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通州湾示范区
2.2 建设内容: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配套道路工程静安路等绿化工程苗木采购,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3 质量要求:合格。对采购清单内的每项供货苗木提供实物图片相应,以及相应供货计划,后续施工供货苗木质量不低于投标所对应的实物图片质量标准,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已供苗木按半价结算。
2.4 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
2.5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一标段约437万元;二标段约595万元。
2.6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一标段、二标段均为总工期50天。计划开工2026年2月25日—4月15日完工。
2.7 标段划分:通州湾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配套道路工程静安路等绿化工程苗木采购共分二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可以兼中(即一个投标人可以中标多个标段),具体划分详见供货要求。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承担过单份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苗木材料供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 / 。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详见附件)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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