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云南省分公司2026-2027年食堂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云南省分公司2026-2027年食堂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6021209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1)负责提供食堂整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员工食堂的整体服务和运营,每日员工食堂菜品的制作和加工,接待桌餐的制作和服务等;
(2)负责采购日常食堂所需零星用品、消耗品及餐具等;
(3)负责采购食堂日常所需设施设备电器及其他采购。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不划分
□划分:标包一: ;标包二: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100%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服务费每季度含税总价限价:27.5万元,日常零星采购及食堂设施设备电器及其他采购折扣限价:100%,应答报价超过任意一项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1)负责提供食堂整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员工食堂的整体服务和运营,每日员工食堂菜品的制作和加工,接待桌餐的制作和服务等;
(2)负责采购日常食堂所需零星用品、消耗品及餐具等;
(3)负责采购食堂日常所需设施设备电器及其他采购。
2.2预估采购金额:本次项目服务费预算金额为110万(含税),日常零星采购合计约为10万元(含税),设施设备电器及其他采购2万元(含税):本次食堂综合服务采购含税总预算金额共计122万元。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2.4合同有效期:自上一期采购合同时间到期(2026年3月31日)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时开始执行(以先到者为准),至2027年3月31日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上限金额,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无异议后,可延长合同有效期。甲方不承诺使用完全部预估金额,乙方对此完全知悉并充分认可。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服务费每季度含税总价限价:27.5万元,日常零星采购及食堂设施设备电器及其他采购折扣限价:100%,应答报价超过任意一项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云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5.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件扫描件。
6.人员要求:供应商应配备至少1名厨师(主厨),该人员须具备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五级及以上以及有效的健康证。注: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健康证明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社保局出具的至应答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7.供应商需承诺成交后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8.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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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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