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工务段锂电机具及锂电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6-JN-WZ-JTZB2026YY-045)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工务段锂电机具及锂电池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共2个包件,包件1:无刷充电立式冲击扳手; 包件2:角向磨光机、直向磨光机、锂电池等物资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共2个包件,包件1:无刷充电立式冲击扳手;包件2:角向磨光机、直向磨光机、锂电池等物资(本次采购所有包件均不得拆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以下内容:
(1)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2)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4)供应商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5)应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通报(http://cg.95306.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on=05)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信息需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采购所有包件不得转包或分包。
4、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5、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需出具有效期内的产品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应提供产品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不提供视为不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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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