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2]FJCX[GK]2025004
项目名称:晋江市第八实验幼儿园阳光城区采购一批办学物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70,000.00元
采购包1(教学设备家具):
采购包预算金额:8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37,939.8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5029900-其他用具 | 教学设备家具 | 1(批) | 否 | 为做好阳光城园区开办相关工作,现需采购一批办学物资,含班级桌椅、电器、教玩具、家具、图书等。 | 87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付、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2、采购文件其他条款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若供应商因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招标文件涉及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供应商可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适用,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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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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