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三元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里县三元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已由 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龙发改〔2026〕12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龙里生态环境监测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龙里生态环境监测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龙里县三元河流域。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通过新建河滨缓冲带33676㎡(长度1183米,宽度15~30米);生态湿地16244㎡;河道生态护岸 1923m;生态沟渠501m,实现拦截入河面源污染,提高河道水体自净能力,稳定提升三元河水 质,助力三元河省控3537厂监控断面、独木河新巴大桥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最终实现三元河 水环境改善,河岸整洁、河面清洁、河流畅通,河岸绿化率高,水质常年基本保持Ⅲ类水体 (COD≤20mg/L、氨氮≤1mg/L、总磷≤0.2mg/L),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2.3 项目总投资: 约3387.5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估算价: 127.953万元。
2.4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施工配合阶段等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成果,(1)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2)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3)30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等工作,满足业主各阶段设计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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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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