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义市城区公共区域新能源服务设施项目(一期)54个公共区域充电站(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兴义市能源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601-522301-60-05-98881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黔西南锐吉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或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兴义市:黄草、桔山、坪东、木贾、兴泰、下五屯、万峰林、丰都、马岭、木陇街道办及乌沙、南盘江镇的企事业单位、乡镇机关、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场、物流基地等地;
2.2投资概算:5040万元;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充电站54座,其中: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600KW充电桩8台,480KW充电桩10台,360KW充电桩30台,240KW充电桩22台,160KW充电桩22台,120KW充电桩128台,60KW充电桩27台,7KW充电桩146台,充电枪合计393把,总功率47200KW。1000KV变压器2台,800KV变压器4台,630KV变压器1台,500KV变压器10台,315KV变压器1台,250KV变压器5台,160KV变压器6台,100KV变压器27台。
2.4计划工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设计:包含初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并提交最终通过第三方审查出具意见的所有成果文件及施工图;施工:包含建筑安装、配套设施、调试、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含设备材料购置、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设备试运行及建设内容所示内容等);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新能源发电或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资质 ;(或由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新能源发电或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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