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托里风电场以大代小技改增容扩建项目综合手续外委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托里风电场“以大代小”技改增容扩建项目综合手续外委服务
2.标段(包)编号:20260209000034002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
5.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
6.1资金来源:自筹
6.2项目概况:
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220kV/110kV/35kV),汇集站规划建设3台240MVA 主变,本期建设2台240MVA 主变(接入中节能托里风电场(一场)增容改造 200MW 装机及中节能托里风电场(二场)100MW 装机(二场接入线路约0.5km)。本工程220kV线路自中节能220kV升压汇集站以1回220kV线路接入达坂城750kV变电站。线路全长约 48km。
一期项目装机规模 60MW(等容30MW,增容30MW),拟采用7.5MW 风力发电机8 台,风力发电机组与升压箱变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 1 台升压箱变。箱式变采用国产组合式箱变(干变)。
二期项目装机规模 60MW(等容30MW,增容30MW),拟采用7.5MW 风力发电机8台,风力发电机组与升压箱变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1台升压箱变。 箱式变采用国产组合式箱变(干变)。风电场每4台机组升压箱变 35kV 侧采用手拉手方式汇集为1 回集电线路,风电场本期共以 2回 35kV 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
三期项目装机规模 80MW(等容40MW,增容40MW),拟安装8台10.0MW 风力发电机,风力发电机组与升压箱变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 1 台升压箱变。风电场每2台机组升压箱变35kV侧采用手拉手方式汇集为1回集电线路,风电场本期共出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 220kV 升压汇集站 35kV 侧。箱式变采用国产组合式箱变(干变)。
本次外委工作内容为中节能托里风电场“以大代小”技改增容扩建一期、二期、三期风电项目(三个备案项目)以及220kV升压汇集站项目(1个核准项目,包含中节能托里风电二场100MW风机接入线路约0.5km)的林草手续办理事宜(全流程办理)。
本项目项目名称以“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托里风电场以大代小技改增容扩建项目综合手续外委服务询比采购”为准。
7.采购内容:
7.1供应商需依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林草局等部门政策的精准把握,完成托里风电场“以大代小”技改增容扩建一期、二期、三期风电项目(三个备案项目)以及220kV升压汇集站项目(1个核准项目,包含中节能托里风电二场100MW风机接入线路约0.5km)的林草手续办理、林草补偿、林草批复等全流程技术服务,确保取得《林草使用批复》等全部法定文件,保障项目用地、林草合规性,规避政策风险。
7.2本次委托办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与审批、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占用林地许可、涉及草原的征占用审核等,对照各级林草保护规划(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草原保护建设规划、自然保护地规划等),分析项目选址、布局与规划的契合度,判断项目是否符合林草资源总体布局与管控要求,若存在冲突,需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或协调解决方案。负责临时林草,协调牧民签订临时补偿协议,负责临时林草资料的组件工作,负责逐级申报,按照审批权限最终取得托里风电场“以大代小”技改增容扩建一期、二期、三期风电项目(三个备案项目)以及220kV升压汇集站项目(1个核准项目,包含中节能托里风电二场100MW风机接入线路约0.5km)的临时林草批复文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正式林草补偿协议的签订,负责正式林草审批手续资料的组件、报件工作,逐级上报,按照审批权限,最终取得正式林草的批复文件。负责办理林草临时用地及永久用地手续办理工作,并取得所属地人民政府的批复意见。
7.3本次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专家评审会会务费、专家劳务费、材料费、调查搜资费、成果文本印刷费、差旅费、管理、利润、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不含项目用地征收补偿及法定规费税款费用)。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8.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9.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方提供资料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约定全部综合手续办理工作并提交工作成果,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10.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托里风电场“以大代小”技改增容扩建项目在原有中节能托里风电场项目地址新建,距乌鲁木齐市直线距离约36km,距乌鲁木齐县直线距离约22km,场区西侧约6km处有 S103乌鱼线通过,北侧约13km处有G312及京新高速通过,交通便利。
1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2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01月0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项类似项目林草手续办理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内容须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3.采购文件的获取
1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2-14 00:00:00~2026-03-01 23:59:59
13.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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