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车辆维保服务框架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7000220021745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车辆维保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日常维保管理,规范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保业务,现对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海口、三亚、儋州等18个市县单位开展车辆维保服务采购工作,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提供定点维保服务,保障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安全出行。
2.2招标范围:适用于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日常维修保养业务,包括故障维修、易耗件更换、日常保养等。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框架招标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如本框架协议履行期届满时该项目新一年度的中标结果尚未出现,则本框架协议的履行期限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延期至与新的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框架协议为止,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比例(%)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海口地区车辆维保 |
1-1 |
海口地区车辆维保I标 |
55 |
709.5 |
/ |
2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不收取 |
/ |
1-2 |
海口地区车辆维保II标 |
45 |
580.5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2 |
儋州地区车辆维保 |
2-1 |
儋州地区车辆维保I标 |
55 |
245.3 |
/ |
2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2-2 |
儋州地区车辆维保II标 |
45 |
200.7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3 |
三亚地区车辆维保 |
3-1 |
三亚地区车辆维保I标 |
55 |
240.9 |
/ |
2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3-2 |
三亚地区车辆维保II标 |
45 |
197.1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4 |
琼海地区车辆维保 |
4-1 |
琼海地区车辆维保I标 |
55 |
168.3 |
/ |
2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4-2 |
琼海地区车辆维保II标 |
45 |
137.7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5 |
文昌地区车辆维保 |
5-1 |
文昌地区车辆维保I标 |
55 |
154 |
/ |
2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5-2 |
文昌地区车辆维保II标 |
45 |
126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6 |
临高地区车辆维保 |
6-1 |
临高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159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7 |
东方地区车辆维保 |
7-1 |
东方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148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8 |
屯昌地区车辆维保 |
8-1 |
屯昌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147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9 |
乐东地区车辆维保 |
9-1 |
乐东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139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10 |
昌江地区车辆维保 |
10-1 |
昌江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131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11 |
万宁地区车辆维保 |
11-1 |
万宁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126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12 |
琼中地区车辆维保 |
12-1 |
琼中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121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13 |
白沙地区车辆维保 |
13-1 |
白沙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111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14 |
澄迈地区车辆维保 |
14-1 |
澄迈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97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15 |
定安地区车辆维保 |
15-1 |
定安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94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16 |
保亭地区车辆维保 |
16-1 |
保亭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87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17 |
五指山地区车辆维保 |
17-1 |
五指山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81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18 |
陵水地区车辆维保 |
18-1 |
陵水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79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注:
1.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下浮率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
2.框架协议签订方式:中标通知书下发后,中标人与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框架协议。
3.结算方式:据实结算,结算价=(限价表中单价+工费)×(1-中标下浮率),各标包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相应标包的预计采购金额,如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某标包的结算总金额达到该标包的预计采购金额,则终止该标包框架合同。限价表之外的车辆维保项目可进行市场询价,包括现有电商平台协商价、现场询价或服务商维修过非本单位车辆的报价记录,所有报价均不能超过4S价格,市场均价由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如双方就市场询价无法达成一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框架招标结果适用范围:
全部标的: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各部门、各机构、各供电局、各分公司、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海南电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创新服务中心、海南自贸港国际能源电力技术标准研究院)、海南电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5.属于常驻地的车辆,按照就近原则(即所需维修车辆移动距离最短)安排该地区中标人维修车辆;不属于所在地区的车辆,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在该地区中标人维修,但经确认无法在该地区维修或返回常驻地维修成本更优时,经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同意,安排返回车辆常驻地所中标人维修。但各标包最终维修金额不得超过该标包预估采购金额。
6.退出及替代机制:
(1)因中标人工作失实导致需求单位使用车辆过程中造成招标人或第三人损失超过3次的或者如双方就市场询价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中标人逾期完成维修工作超过5次的或者乙方维修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超过3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标的1至标的5下的标包中标单位出现项目实施履约不能胜任时,则按合同约定退出,并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和扣分处罚,由其他标包中标单位替补,替补机制为1-1标包与1-2标包互为替补,2-1标包与2-2标包互为替补,3-1标包与3-2标包互为替补,4-1标包与4-2标包互为替补,5-1标包与5-2标包互为替补,如果接替单位也无法胜任时,则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其他标包由于地域原因不设置替补。接替任务以替补单位的中标下浮率开展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
4 |
投标人没有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1.投标人提供经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备案材料;或原已取得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海口地区车辆维保,儋州地区车辆维保,三亚地区车辆维保,琼海地区车辆维保,文昌地区车辆维保,临高地区车辆维保,东方地区车辆维保,屯昌地区车辆维保,乐东地区车辆维保,昌江地区车辆维保,万宁地区车辆维保,琼中地区车辆维保,白沙地区车辆维保,澄迈地区车辆维保,定安地区车辆维保,保亭地区车辆维保,五指山地区车辆维保,陵水地区车辆维保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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