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更新改造工程-8标段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更新改造工程-8标段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气(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照水质净化厂、倪家营水质净化厂设备更新改造规模保持现状不变,为10万m³/d,水污染治理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内容和规模如下:
对经开区普照、倪家营2座水质净化厂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水质净化厂潜水泵、滤布滤池配套设备、浮筒搅拌器、回流泵、剩余污泥泵、自控设备等约490套水污染治理设施;更换云秀路等4座污水提升泵站相关设施设备约15套。
2.2建设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倪家营、普照村。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备清单内的所有设备、备品备件、规定的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其他元件或装置等供货,以及设备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含上下车、二次转运等)、配合服务(包括技术对接、单机及联动安装调试支持、联合试运行、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参加现场开箱检验、售后服务、质保服务、保险等;提供全套技术文件,培训甲方技术人员,指导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相关服务。
2.4 交货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照水质净化厂、倪家营水质净化厂。
2.5 交货期:按合同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采购内容的供货。
2.6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7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标准,及法律、法规、政策、规程规范、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最近一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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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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