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包装纸制品加工项目二期EPC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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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6-02-14 08: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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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25193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包装纸制品加工项目二期EPC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0300G2602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包装纸制品加工项目已备案,项目代码为:2504-231003-04-05-529931。项目建设单位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包装纸制品加工项目二期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包装纸制品加工项目二期EPC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2.3建设规模:新建烟标生产车间一座,单层钢结构(局部二层),建筑面积约21000 平方米;成品库房一座,一层钢结构,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含雨棚面积约576平方米);危险品库房一座,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门卫房两座,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合计约70平方米;以及厂区道路工程。设计、施工应用BIM技术。
2.4计划工期: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5月30日,共395日历天。其中2026年10月15日完成厂房暖封闭,具备设备安装条件,2026年12月31日车间具备试运行状态(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艺设计及土建EPC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施工图设计包含该项目的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动力、电气、信息化等专业。包含土建工程施工、涉及到土建工程的设备采购、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承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并配合招标人进行质量检测、消防检测等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和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0200万元。其中,施工工程费:9540万元;设计费:300万元;不可预见费360万元。
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为: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轻纺行业(轻工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处于暂扣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当日的状态为准);
(2)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2.3施工负责人:须具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企相符。投标人须提供施工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社保记录,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自202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5人员配备
1)设计人员配备:除设计负责人外,至少配备结构专业(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1人、暖通专业(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1人、建筑专业(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1人、电气专业(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1人。
2)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2.6信誉要求: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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