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新蒲新区湘江流域及其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标段遵义市新蒲新区湘江流域及其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设计 已由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遵义市新蒲新区湘江流域及其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遵新发改投资 [2025] 16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以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生态湿地面积:22916m²,生态缓冲带面积:46870m²,生态滤沟面积:43399m²,生态石笼:8232m。分别对四段河流开展生态修复:1.湘江(仁江河入河口至鱼剑河入河口段):治理长度4449m,其中,生态缓冲带23437m²、生态滤沟21700m²、生态湿地12500m²、生态石笼4497m;2.仁江河(新跃河入河口至湘江段)及其支流新跃河:治理长度2383m,其中,生态缓冲带11718m²、生态滤沟10850m²、生态湿地6250m²、生态石笼2248m;3.鱼剑河:治理长度1897m,其中,生态缓冲带7810m²、生态滤沟7233m²、生态湿地4166m²、生态石笼1487m;4.挑水河:治理长度:892m,生态缓冲带3905m²、生态滤沟3616m²。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概算书、初步设计图纸等)、施工图设计(含项目深化设计(如有)、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项目)并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所有成果文件等全部设计服务工作。(最终设计范围以招标人确定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不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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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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