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石化2026年环境空气质量VOC边界站及有毒有害气体网格化监控设施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2026年环境空气质量VOC边界站及有毒有害气体网格化监控设施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二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用,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服务内容:负责锦西石化2026年环境空气质量VOC边界站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包括:
- 厂东区域2套环境空气质量VOC边界站;6套厂界VOC在线监测子站。
- 2026年11套VOC在线(固定污染源)运维。(污水二期除臭、老区污水除臭、老区污水RTO、苯乙烯VOCs、甲醇VOCs、芳烃汽车装车VOCs、甲苯二甲苯VOCs;新增成品油气回收VOCs、东油品重质油罐VOCs、西油品重质油罐VOCs、船燃VOCs)。
(3)VOCs在线监测预警管控平台1套。
站房内的监测设备、采样系统、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及站房附属设备等,根据VOC在线设备投运时间及备件据实结算。
2.2服务地点:葫芦岛市。
2.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为:负责2026年锦西石化环境空气质量VOC边界站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包括站房内的监测设备、采样系统、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及站房附属设备等。
自动监测设备包括:
(1)厂东区域2套环境空气质量VOC边界站(2018年投用,法国ENVEA、法国Chromatotec);6套厂界VOC在线监测子站。(2025年投用,北京环拓)。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数量 |
| 1 |
常规监测因子(监测因子:NOx(NO,NO2)、NH3、SO2、H2S、CO、O3、PM10、PM2.5) |
||
| 1.1 |
NOx(NO,NO2)分析仪 |
AC32e |
2套 |
| 1.2 |
SO2分析仪 |
AF22e |
2套 |
| 1.3 |
CO分析仪 |
CO12e |
2套 |
| 1.4 |
O3分析仪 |
O342M |
2套 |
| 1.5 |
NH3分析仪 |
AC32e-NH3 |
2套 |
| 1.6 |
H2S分析仪 |
AF22e-H2S |
2套 |
| 1.7 |
PM10、PM2.5颗粒物分析仪 |
MP101M-CPM |
2套 |
| 2 |
特征污染监测因子(监测因子:甲烷非甲烷总烃、VOCs、有机硫化物) |
||
| 2.1 |
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
CHROMATHC |
2套 |
| 2.2 |
VOC高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C6-C12) |
AirmoVOC C6-C12 |
2套 |
| 2.3 |
有机硫化物分析仪 |
AirmoS |
2套 |
| 3 |
气象五参数 |
HT-WS50 |
2套 |
| 4 |
厂界VOC在线监测子站(监测因子:TVOC、H2S、NH3、颗粒物、SO2、NO2、O3、HCL、CO、C6H6、C7H8、C8H10、HF、CH4S、C2H6S、OU) |
HT-AM400 |
6套 |
| 5 |
质控设备及辅助设备 |
||
(2)2026年11套VOC在线(固定污染源)运维。(污水二期除臭、老区污水除臭、老区污水RTO、苯乙烯VOCs、甲醇VOCs、芳烃汽车装车VOCs、甲苯二甲苯VOCs;新增成品油气回收VOCs、东油品重质油罐VOCs、西油品重质油罐VOCs、船燃VOCs)
(3)VOCs在线监测预警管控平台1套
2.5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运营维护满足国家在线管理及相关规范要求,还需满足公司的在线管理管理要求。
2.7最高投标限价:158万元(含税)。
3.2 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石油装置或化工装置或环保装置或工业园区运维项目1份及以上的设备运维业绩,业绩须至少包含VOC边界站,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提供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扫描件。
3.4运维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至少2名人员同时拥有VOC边界站的设备厂家(法国ENVEA、法国Chromatotec或等同)运维培训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运维人员投标截止日之前120天之内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扫描件)
注:投标人如提供等同设备厂家培训证书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澄清阶段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招标人确认,否则在评标时按照不等同于处理。
3.5投标人需对以下内容做出整体承诺:
3.5.1 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涉嫌在线设备数据造假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事件。
3.5.2 拟投入的设备设施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30天内必须完成在锦西石化公司附近设立项目部;设有备品备件库,有充足的备件、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确保故障及时处理。
3.5.3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30天内能够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备机(网格化监测子站)1台,存放办事处备用。(投标人在中标后30天内提供备机同时须提供网格化监测子站(设备防爆合格证,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不低于ExdbIIBT6Gb)。
注: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兑现或不能完成承诺内容,将被视为投标人合同违约,终止合同,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失信和“三商”黑名单处理。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一般A级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不良业绩记录;未被集团公司限制交易或因质量问题被集团公司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承诺无条件积极配合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开展对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现场调研和核实工作,不积极配合导致无法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的视为该内容为无效内容。以上内容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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