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顺联鑫能源公司紫云县78.125万千瓦风电项目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2512-520000-60-05-8192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融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紫云县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紫云县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紫云县坝羊镇、板当镇、白石岩乡、猫营镇
2.2 建设规模: 该项目由紫云县坝羊四联风电场、紫云县坝羊新羊风电场、紫云县坝羊平寨风电场、紫云县下坝风电场、紫云县中寨风电场、紫云县猫营格幺风电场、紫云县五峰街道风电场、紫云县大营风电场、紫云县格凸河风电场组成,建设规模为606.25MW,拟安装97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机,同步配置箱变、集成线路等相关设施。
2.3 项目总投资(元):391448000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3152500000.00
2.4 计划工期(天):500
2.5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招标范围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涉及的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职业安全健康、消防、节能等专题及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土地复垦、林木砍伐、永久及临时用地征租、弃土场等占地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配合。 (2)项目涉及的补偿支付,包含但不限于永久、临时用地征用租赁、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构建筑物的拆除、土地复垦保证金缴纳、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费等的支付,全部费用包含在招标总价中。 (3)勘测设计与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风电场区勘察、测绘及地质详勘,编制全套施工图、竣工图及配套技术文件(各专业图纸、清单、专项专篇等),满足建设、验收及生产准备需求等,同时负责图纸审核、交底、变更处置及现场技术指导,竣工后完成竣工图备案归档移交。 (4)设备采购与运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含轮毂、叶片、机舱、塔架、发电机、变流器、控制系统等全套设备及附件)、箱变、电缆及附件、架空线路设备的采购、运输、现场装卸、保管、转运、售后服务、运维等工作,全部费用包含在招标总价中。 (5)土建及道路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风机基础施工(含基础开挖、地基处理、钢筋绑扎、模板安装、混凝土浇筑与养护、预埋件安装、基础回填及防护等)、配套设施施工(集电线路杆塔基础、排水沟、挡土墙、护坡、植草等水土保持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等)、道路工程(含大件设备运输道路改造、进场道路、桥梁(涵洞)、施工便道、场区外临时道路的新建、拓宽、改造、加固,以及施工损坏修复、障碍物移除等)、临建工程、各类设施标识标牌设置等,全部费用包含在招标总价中。 (6)项目所涉及的协调,包含但不限于电网、交通、环保、通讯、燃气等跨(穿)越及施工爆破等地方关系协调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配合。 (7)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包含但不限于风机吊装及各类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全阶段试验,涵盖涉网试验、网络安全、定值计算及缺陷消除,确保符合南方电网及行业标准,配合完成240小时试运行,材料设备试块送检及合格报告费等,全部费用包含在招标总价中。 (8)验收与移交保障,包含但不限于全部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办理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做好迎检及问题整改等工作,对项目安全、工期、质量及验收负责,配合招标人完成并网工作。 (9)运维范围界定,本项目含风电场区20年运行及维护工作,包括由风电场区及35kV集电线路终端塔至升压站进线端止,升压站及外送线路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全部费用包含在招标总价中。 (10)凡工程规范、规程或惯例要求的,确保项目合规建设、运行所必需的工作及服务,即便未明确列明,均视为包含在招标范围内,投标人需无条件完成,全部费用包含在招标总价中。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确保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承装(修、试)资质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其他要求: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管理经验一年以上(须提供佐证资料,不接受承诺函),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2、设计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 设计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施工负责人和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日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其承担工作的相应能力及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应负责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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