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及2023-2025年任期业考审计服务重新立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及2023-2025年任期业考审计服务重新立项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2月03日
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2025年度及2023-2025年任期业考审计服务重新立项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及2023-2025年任期业考审计服务重新立项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6]000003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95363-20260203-130
4、采购项目预算:95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1.1%;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5%;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9,975 | 审计服务 | 1 | 950,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2)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3)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满足其承担的相应工作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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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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