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房建公寓段各行车公寓消防自救呼吸手电筒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6-JN-WZ-QFY00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青岛房建公寓段各行车公寓消防自救呼吸器采购采购人为济局-青岛房建公寓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3429套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手电筒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青岛房建公寓段各行车公寓消防自救呼吸器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次采购共1个包件,包件1:消防自救呼吸器及手电筒,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一《物资需求一览表》(每包件不得拆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生产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合法完备。
(2)投标产品的生产商应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具有与采购规模相应配套的生产、检测设备,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3.1.2供应商商务条件要求
一、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不在国铁集团通报的不良行为信用评价供应商名单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查询)。
(2)供应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3)供应商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4)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5)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3.1.3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1)本项目投标须为生产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2)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国家消防产品认证(CCCF),证书状态为有效,且认证产品型号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
(3)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所投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手电筒样品。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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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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