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养猪场设备升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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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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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汴通财招标采购-2026-1 | |||||||||||||||
| 2、项目名称:通许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养猪场设备升级设备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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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5.2采购内容:采购料线1722米,6吨料塔21座,液态饲喂车105辆,含供货安装及质保期内服务。 5.3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全部完成; 5.4质保期:一年(如果国家、行业或制造商规定有明确期限的,以规定期限长者为准)。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6质保期:1年(如果国家、行业或制造商规定有明确期限的,以规定期限长者为准;如果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则质量保证期至少应为12个月。) 5.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5.8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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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从供货至质保期满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以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格式见附件)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经营内容与本项目采购内容及履约能力相适合,不明确者同时提供显示经营范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完整截图);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若符合免征条件等其他情况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6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版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报名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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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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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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