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配套路网、新能源柴油机西地块陆域形成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新能源柴油机西地块陆域形成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服务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能源柴油机西地块陆域形成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莆田新能源产业园(新能源柴油机西地块)新能源柴油机西地块陆域形成工程组成,总用海面积约24.31万m²,形成陆域面积约21.20万m²,新建围堤(围堤Ⅰ及围堤Ⅱ)总长946.93m,陆域形成标高为+4.7m(85国家高程系统),整个陆域南北侧最大纵深约641m,东西侧最大宽度约40Om。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保险服务,保险种类、单位、工程量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保险种类 |
计量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备注 |
| 一 |
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配套路网、新能源柴油机西地块陆域形成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新能源柴油机西地块陆域形成工程 |
|||
| 1 |
建筑工程一切险 |
项 |
1 |
|
| 2 |
第三者责任险 |
项 |
1 |
|
2.2.2投保时间:/
2.2.3工程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
2.2.4履约保证金:/
2.2.5支付条件:结算后凭乙方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且合法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保险期内,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支付比例100.00%。
2.2.6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
2.2.7最高限价:/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0至2025年内至少有1个保险服务的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3.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2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
3.3.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服务的工程项目业主、客户无不良质量、服务评价。
3.4 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26日11:00:00至2026年3月3日 15: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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