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6-0006 项目名称:常熟市殡仪馆殡葬延伸服务(2026年-2028年) 预算金额:28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常熟市殡仪馆(常熟市殡仪服务中心)所需的殡葬延伸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鲜花、礼仪、告别、守灵服务、物品租赁、故人沐浴以及满足群众个性化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享受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单位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如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自身为中小微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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