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Y26-TJ05-WZ007
本招标项目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钢桶委托加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钢桶(小开口/直开口)小开口;容量(200L/210L/其他):210L;规格:1.0*0.8*1.0;加工形式:高清洁;单价最高限价:24.4元/个;年预计采购量(个):170000个
2.3 交货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甜园路28号
2.4 交货期:在接收订单后24小时内(包含24小时)完成供货
2.5 质保期:/
2.6 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必须为制造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具有其他实质性控制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如未完成则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并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的财务报表进行测算,如果资不抵债,则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钢桶加工合同,投标人需提供①与同一合同相对人签订的合同,且年度销售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合同相对人、金额、签约时间、盖章等信息清晰可鉴;②证明业绩情况的发票扫描件或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对账单,二者选其一即可,①和②未同时提供有效证明的,投标将被否决。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以评审查询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以评审查询为准)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
(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评审查询为准)
(5)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冻结交易期间,未被中国石油集团纳入交易黑名单。(以评审查询为准)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满足标的物的相关生产设备或生产线(包含但不限于开卷机及剪板机、冲床、封焊机、翻边、涨筋、波纹机、丝网印刷机及热转印机),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设备发票及照片并一一对应,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2025年钢桶清洁度检测报告,要求清洁度不低于NAS6级(包含NAS6级),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环保责任、质量责任事故,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为进一步明确本次招标工作关于技术标准、生产保供以及授标原则等内容,在附件中明确告知投标人本次采购的关键事项(详见附件3),投标人须据此做出相应承诺(详见附件4)
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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