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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15010020250721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项目 已由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政建发[2025]135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1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项目

2.2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辖区内的7个小区(沁丰园小区、恒兴大厦、青山水恋、太阳城、集通佳苑、富恒大厦、丽苑阳光城)。

2.3招标规模: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应急照明、3)消火栓系统、4)消防给水外网、5)电气外网、6)水箱间、7)防排烟工程、8)建筑装饰工程、9)气灭工程、10)硬化工程、11)土方工程以及项目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及配套的其他零星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A1501002025072101001001

标段名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项目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则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资质,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人员资质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函;

计划工期

132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832.87万元

招标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应急照明、3)消火栓系统、4)消防给水外网、5)电气外网、6)水箱间、7)防排烟工程、8)建筑装饰工程、9)气灭工程、10)硬化工程、11)土方工程以及项目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及配套的其他零星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注册资金无限制。

3.3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呼住建联发[2021]7号文件的要求,严重失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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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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