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博物苑整体改造提升工程-图书馆老馆区域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博物苑整体改造提升工程-图书馆老馆区域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南通市数据局 以通数据审批[2025]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南通博物苑,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南通博物苑(崇川区濠南路19号)。
2.1.2 建设规模:原图书馆区域改造提升总建筑面积为4035平方米。综合楼和静海楼及辅助用房进行外立面及内部整体设计改造,综合楼打造成集文创新空间、沉浸式体验、数字文博展厅为一体的公共文化休闲空间。静海楼改造为文物库房及文物主题公共活动空间。原宿舍区改造更新,与附近医校巷业态相融合,打造公众文创体验空间。总投资约3614万元。
2.1.3 总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其中,除上述总工期以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
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签发后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文件,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具备施工图送审条件。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
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老馆区域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施工阶段:包括综合楼和静海楼及辅助用房进行外立面及内部整体改造,原宿舍区改造更新,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设计内容及技术规格书。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注: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注: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注:拟派设计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
3.5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与总承包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6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EPC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③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若以上三项材料均体现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必须一致。若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则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建设工程/招投标/承发包)交易中心/平台/市场出具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备案材料并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提供相关作证材料,业绩认定归属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限现所属单位业绩。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如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申请,须满足以下条件: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1家,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1家,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