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公安局台头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备勤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FXN1410292025FW0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汾市乡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宁县公安局台头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备勤用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LFXN1410292025FW023),已由乡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乡行审发[2025]23号、乡行审发[2025]9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乡宁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434.98㎡(约合6.65亩),其中:建筑物基底面积1104.05㎡,道路及场地硬化面积1952.49㎡,绿地面积1378.44㎡。总建筑面积2448.93㎡,其中: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2422.05㎡,入口岗亭值班室建筑面积26.88㎡。具体内容为:新建1栋3层(局部2层、1层)业务综合楼,入口岗亭值班室、道路硬化、绿地、综合管线、围墙、挡墙、健身塑胶跑道、室外活动场地等其他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2.2招标内容与范围: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434.98㎡(约合6.65亩),其中:建筑物基底面积1104.05㎡,道路及场地硬化面积1952.49㎡,绿地面积1378.44㎡。总建筑面积2448.93㎡,其中: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2422.05㎡,入口岗亭值班室建筑面积26.88㎡。具体内容为:新建1栋3层(局部2层、1层)业务综合楼,入口岗亭值班室、道路硬化、绿地、综合管线、围墙、挡墙、健身塑胶跑道、室外活动场地等其他相关基础配套设施。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3建设地点:乡宁县台头镇
2.4项目预算:1139.22853万元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11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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