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万亩水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公告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天柱县万亩水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天柱县发改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11-522627-04-05-412335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天柱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非政府投资:87756700元 百分比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天柱县凤城街道、渡马镇、蓝田镇 。 |
| 2.2 建设规模:水稻制种基地建设10000亩,育苗工厂提升改造16004平方米,育苗大棚提升改造3668平方米,烘烤车间提升改造8039平方米及购置配套的机械设备、安装系统等。 |
| 2.3 合同估算价:62174500元。 |
| 2.4 计划工期:720天 。 |
| 2.5 标段划分:天柱县万亩水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 2.6 招标范围:设计部分:1.土地整治部分完成项目的前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报告及预算编制,工程布局图、施工单体图的工作;2.建安工程部分完成育苗工厂、育苗大棚、烘烤车间提升改造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后续服务全部工作; 施工(设备采购)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 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专业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联合体成员设计方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 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4、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5、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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