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城第二水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CZX25-SXJ-00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 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城第二水源工程勘察设计( 招 标 项 目 编 号 :M1401000155209138001),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沁审管审字(2025)16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沁水县城第二水源工程项目部,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从龙渠河下游取水,向县城第三水厂及抽水蓄能电站供水,年供水量597.4万m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在龙渠电站尾水渠下游约500m处新建液压坝1座,在液压坝上游河道左岸新建水源泵站1座(用地面积0.0382公顷),年提水量为597.40万m³。铺设1.57km提水管道(DN600涂塑钢管)将水提升至张峰水库水源工程二级泵站前池。新建水源泵站管理站1座(用地面积0.1697公顷)。
(二)在县城第三水厂北侧新建5万m³调蓄水池1座(用地面积1.741公顷),从水池向南沿刮王沟铺设重力流管道至沁水县河,折向西南沿沁水县河继续铺设重力流管道至河渚村附近。重力流管道采用DN500涂塑钢管,全长17.63km。
(三)在河渚村附近新建河渚泵站1座(用地面积0.1591公顷),泵站按年提水量422万m³设计。泵站后沿县河铺设提水管线,在河渚桥处向北沿南旺河铺设,管线全长2.55km,采用DN500涂塑钢管将水提升至抽水蓄能电站接水点。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不分标段
沁水县城第二水源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阶段及后续相关服务。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勘察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 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5 建设地点:沁水县郑庄镇、龙港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 ”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双方具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8 月 6日 17:00 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 17:00(北京时间)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获取)
4.2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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