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城东小学改扩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FXN14102920250807FW02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宁县城东小学改扩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LFXN14102920250807FW026)已由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乡示范行政审批发[2025]1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乡示范行政审批发[2025]35号批准,资金来源全部由县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乡宁县安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乡宁县城东小学改扩建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规模:1#综合楼,建筑面积6569.98㎡,地上5层,框架结构。2#教学楼,建筑面积12806.25㎡,根据山西省《坡地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对本建筑定性在973.5高程设置分段界面,分为上段建筑5层,下段建筑3层,均采用框架结构。3#食堂及停车库,建筑面积6149.12㎡,地上2层,框架结构。体育运动区位于食堂上部,用地面积5703.73㎡,包括200m环形跑道5道,80m直跑道6道,篮球场、其他辅助区、室外看台,包含主席台、雨蓬、挡土墙;操场防护隔离栏等。门卫房,建筑面积53.04㎡,设置在南侧主入口两侧,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绿地面积5316.00㎡,室外大台阶360.07㎡,玻璃景观风雨连廊752.86㎡,围墙护栏约609m,升旗台(旗杆10米高)1座,钟楼一座,成品不锈钢岗亭2座,成品电动伸缩门2套、花岗岩门牌石(带伸缩门一体)1座,防冲撞升降桩两组,挡土墙,室外共用设施配套等(各种管道、管线、管网)等。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乡宁县城东小学改扩建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范围:本项目从设计开始到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相关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2.4建设地点:乡宁县城东小学
2.5项目总投资:17453.30万元
2.6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设计达到国家、山西省及项目所在地市规定的现行标准、规范,抗震等级满足项目所在地的抗震等级,设计深度达到相关要求;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其他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乡宁县城东小学改扩建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1.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1.5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1.6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1.7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2.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2.6联合体各方仅须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分工内容提供与其承担工作相匹配的资质,若联合体成员具备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质但未承担对应工作,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声明不参与该部分工作,且其资质等级不影响联合体资质评定。
3.2.7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除外),也不得是与上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2024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14日23时59分。
4.2 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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