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县道红回线(红庙梁至回龙)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县道红回线(红庙梁至回龙)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14113020250530008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吕梁市 交口县
一、招标条件
本县道红回线(红庙梁至回龙)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S141130202505300080),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交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县道红回线
(红庙梁至回龙)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审管投资发【2024】130 号)文件
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交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县道红回线(红庙梁-回龙)改造提升工
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交审管交环发【2025】6 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
上级补助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交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建设规模为改造县道红回线(红庙梁至回龙)27.105km,路基宽度 8m、路面
宽 2*3.5m,两侧路肩 2*0.5m,公路等级为三级,设计速度 3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
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波形梁护栏、里程桩等。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4第四标段:县道红回线(红庙梁至回龙)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第四标段(K20+300-
K27+105)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交口县桃红坡镇、回龙镇。
2.4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5项目总投资:3309.76万元。
2.6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04 标段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
年(2020年 08月 01日至今通过交(竣)工)至少独立完成过 1项三级及以上新(或改扩)建公
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
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
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
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拟任项目经理的最低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同或相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五年(2020年 08月 01日至今通过交(竣)工)担任
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完成过 1项三级及以上新(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未
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3)拟任项目总工的最低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同或相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
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五年(2020年 08月 01日
至今通过交(竣)工)担任项目总工完成过 1项三级及以上新(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4)财务要求:投标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
1;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
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
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
中,被评价为 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 3年内(2022年 08
月 0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认定以承诺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
准)。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