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威桐分-碳13-一氧化碳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得威桐分-碳13-一氧化碳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NSC-XJD-26-00243
2.2招标项目名称:海得威桐分-碳13-一氧化碳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一氧化碳(13C0)为中核海得威桐城分公司生产原料,本项目按2026年需求量采购,本需求量为暂估,以实际用量结算,合同有效期为签订后一年,本次采购项目包括一氧化碳采购(13C0)、包含运输、卸货、保险、安全、环保等其他售后服务。
2.4招标范围: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 一氧化碳(1CO) | 一氧化碳(CO)纯度不得少 于99.5% | 110.0kg |
包括一氧化碳(13CO)采购、包含运输、卸货、保险、安全、环保等其他售后服务。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生产使用物料,根据GMP质量体系要求,成交方需转为GMP体系内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正常供应。
2.5 交货地点:安徽桐城。
2.6交货期:按需分批供货,不得影响需方生产进度。
2.7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商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有资质的运输公司签订的协议)、气瓶充装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经销商除需提供源头生产商安全生产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有资输公司交签订的协议)资料外,还需提供产品正规授权书或代理证或相关贸易/渠道证明等
(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誉记录;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应答截止日前15个日历日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MAC地址/硬件特征码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对MAC地址/硬件特征码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取消投标资格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标段”
4.2 发售时间:2026年1月21日-2026年1月27日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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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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