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槐荫分园综合开发一期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槐荫分园综合开发一期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编号:gkzb2025092300032)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标段一 | 改造工程 | 1 | 项 |
标段二 | 充电桩工程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施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通知为准。
建设地点位于: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398号具体地点以发包人指定区域。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规范及山东省、济南市有关执行标准,以及招标人内部管理制度、标准、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执行。
其他:标段一:改造工程,招标控制总价(含增值税):3694868.95元,施工范围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包括土建工程(屋面改造工程、墙面改造工程、卫生间改造、大门)、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道路改造、停车场改造、新建车棚、亮化工程)和其他工程。
标段二:充电桩工程,招标控制总价(含增值税):686891.56元,施工范围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充电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桩(含电机及充电终端)、场内配电变压器、电线电缆及满足项目使用所需的配套设施设备的供应、安装、运营及维保服务和其他建设工程。
(2)投标报价(含税)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若投标人被推荐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续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及非外资声明承诺书加盖公章)。
(2)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3)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mil.cn/);投标人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农发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需有审计单位盖章。(若供应商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则须提供自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标段一适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标段二适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含五级),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7)(标段一适用)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一项已竣工验收类似的建筑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合同首尾页、盖章页、关键内容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段二适用)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一项已竣工验收充电桩安装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合同首尾页、盖章页、关键内容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标段一适用)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投标人须出具承诺:项目经理在承接我方的项目期间,不能承接其他在建项目,须加盖公章。
c.由投标人缴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标段二适用)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投标人须出具承诺:项目经理在承接我方的项目期间,不能承接其他在建项目,须加盖公章。
c.由投标人缴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09-24 17:30:00起至2025-10-10 17:3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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