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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珲春市杨泡满族乡东阿拉村森林黑猪养殖基地项目

珲春市杨泡满族乡东阿拉村森林黑猪养殖基地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YCZC2025-09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珲春市杨泡满族乡东阿拉村森林黑猪养殖基地项目 已由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珲发改审批〔2025〕91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珲春市杨泡满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剩余资金由其他渠道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94%+剩余资金由其他渠道解决6%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珲春市杨泡满族乡东阿拉村森林黑猪养殖基地项目

2.2建设地点:珲春市杨泡满族乡东阿拉村

2.3建设规模:项目新建4栋建筑,总建筑面积3378.1平方米,其中育肥猪舍建筑面积1375.58平方米、保育猪舍建筑面积1375.58平方米、定位栏猪舍建筑面积466.94平方米、设备管理车间建筑面积160平方米;新建容积900立方米污水池1座;

2.4计划工期:2025年11月06日-2025年12月31日,工期5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范围;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502.089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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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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